9月12日,大邑县人民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大邑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建炜在会上向全县各部门深入宣传学习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是解读《条例》对于深入推进供销合作事业的重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氛围,加强各部门多方联动,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蓬勃发展。
二是传达大邑县供销社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上,要以《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建强基层为农服务网点,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供销合作社力量。